医院氧气站安全距离
2024-09-06 11:37:04
陕西中心供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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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氧气站液氧贮罐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贮罐站应设置防火围堰,围堰的有效容积应大于围堰最大液氧贮罐的容积,且高度不应低于0.9m;
2、医用液氧贮罐和输送设备的液体接口下方周围5m范围内地面应为不燃材料,在机动输送设备下方的不燃材料地面不应小于车辆的全长;
3、氧气储罐及医用液氧贮罐本体应设置标识和警示标志,周围应设置安全标识。
1、医用液氧贮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,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16的有关规定;
2、医疗卫生机构液氧贮罐处的实体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.5m;当围墙外为道路或开阔地日时,贮罐与实体围墙的间距不应小于1m;围墙外为建筑物、构筑物时,贮罐与实体围墙的间距不应小于5m;
医院氧气站液氧贮罐与建筑物、构构筑物的防火间距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医用液氧贮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,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16的有关规定;
2、医疗卫生机构液氧贮罐处的实体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.5m;当围墙外为道路或开阔地日时,贮罐与实体围墙的间距不应小于1m;围墙外为建筑物、构筑物时,贮罐与实体围墙的间距不应小于5m;
3、医用液氧贮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建筑物、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,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;
注:当面向液氧贮罐的建筑外墙为防火墙时,液氧贮罐与一、二级建筑物墙壁或突出部分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.0m,与三、四级建筑物墙壁或突出部分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7.5m。